“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通俗的来说,这就是打假的日子。一直以来,人保财险开封市分公司始终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立促于诚信“行业发展价值理念,在活动日当天积极开展诚信普法宣传教育、维护消费者公平权益,但极少数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借此“特殊日子”企图浑水摸鱼、诈保欺骗。
2022年3月15日下午1点45分左右,市分公司理赔中心查勘员李跃强接转调度案件,车主柳某某来电报案称自己驾驶豫B2XXXX奔驰ML400越野车行驶至开封市鼓楼区郑汴路老汴京啤酒厂附近因躲避电动车不慎与路边电线杆发生碰撞,造成本车右前大灯、前杠等部位破损。查勘员联系车主后及时查询了该车承保信息,比对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查勘。
查勘员约15分钟到达现场,经仔细勘察现场环境、比对受损大灯碰撞痕迹、询问笔录处理后,处于职业谨慎的敏感性,查勘员发现本案有三点疑点:一是碰撞痕迹不太吻合,奔驰大灯原厂配件硬度性不应导致大灯镜面粉碎,且发生事故时,车主称自己驾驶本车速度较低,碰撞结果与驾驶逻辑不符;二是经打开机盖后发现本车左右大灯不同,右前大灯为新件,右前大灯经比对为副厂配件;三是在对车主做笔录时发展其所述案件经过有诸多漏洞且逻辑不符。
综合以上疑点,查勘员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故意碰撞诈保案件,鉴于当事人存在道德风险行为,又因考虑当天3.15日期较“特殊”,以免打草惊蛇,抱着谨慎的态度,查勘员告知车主本案必须交警处理。交警将车辆暂扣后,查勘员向柳某某及交警阐述我方疑点,与办案交警同时向双方驾驶员施压,明确告知伪造现场、欺诈骗保的严重后果,告知客户如果仍要进行保险理赔,就要做好承担法律严惩的心里准备。最后在多方压力加持下,柳某某承认自己为了换取大灯新件、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碰撞的事故,并最终签署放弃索赔说明书。本案经后来核定,成功为公司减损5.6万元。查勘员李跃强凭借扎实的理赔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公司降本增效做出了应有贡献!